外籍愛滋感染者治療
在台前兩年
因台灣愛滋藥物給付政策,確診感染愛滋頭兩年由疾病管制署公務預算進行支出,故無法給確診之付外籍愛滋感染者藥費與鑑驗費用。目前符合經濟弱勢條件且具有居留身分的外籍愛滋感染者,可透過疾病管制署外籍愛滋感染者支持計畫獲取治療資源。
在台兩年後
從在台灣醫療機構確診起算兩年後,具健保身分之外籍愛滋感染者,可獲得健保補助之愛滋治療、檢驗及藥物。
外籍愛滋感染者支持方案
身分限制
- 於我國通報確診HIV感染,領有在臺居留證或健保卡等相關證明文件。
- 需自費接受HIV治療者。(不符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 無收入、在臺就學學生或每月薪資低於新臺幣48,000元。
獲取治療方式
從在台灣醫療機構確診起算兩年後,具健保身分之外籍愛滋感染者,可獲得健保補助之愛滋治療、檢驗及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