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傳染條例

檢索

一起看見愛滋

反思台灣愛滋蓄意傳染入罪化 世衛:愛滋病毒感染只是慢性病

同時若對照台灣其他傳染病防治法規,我們會發現其他經由血液及體液接觸傳染的傳染病,只有愛滋感染者必須特別訂立專門的規範與刑罰,但愛滋病毒並不是這些血液體液傳染疾病中最具有傳染力的。同時傳染病難以於科學證據上界定未遂犯的範圍與條件,因而未明定未遂犯的處罰。或許我們這裡可以說,法律中對於愛滋蓄意傳染未遂犯的處罰是一種對於愛滋疫情恐慌的副產物。

在台灣拍片合法嗎?有哪些問題可能要注意?想當網黃不是簡單的事|網黃愛滋觀察日記EP02

很多人以為,當網黃只需用一台手機,但真的是這樣嗎?我們繼續從小鳥與小Z的經驗中,瞭解當網黃需要注意那些事情?並開始深入了解台灣性產業與性勞動者的權益,有哪些需要被關注的議題。從汙名、職業倫理到法律困境,這一集節目帶你更深入的看見性產業,並一起思考愛滋議題。
 

※本集節目為非疫情期間拍攝。

知識能戰勝恐懼嗎?一起思考如何改變愛滋汙名|愛滋汙名觀察日記 EP02

上一集的觀察日記,我們談到了愛滋 #內化汙名 的議題,在歧視汙名調查中受訪者的故事,第二集的節目與我們繼續聽見更多在汙名下的愛滋故事。你覺得「知識能戰勝恐懼」嗎?在U=U測不到就是不會傳染新知出現後,台灣社會和恐懼愛滋告別,還有多遠的距離呢?跟著資深愛滋美少女春美與 愛滋權促會的奕頎,一起思考並開始屬於我們翻轉愛滋汙名的行動吧!

病者≠罪人|在「U=U」之後,我們的期待 撰稿人:陳玟如

2009年在亞太愛滋會議上聽到大會主席梁智.蘇西洛開幕說:「我們正在處理的不只是一種病毒,而是我們的家庭、朋友、鄰居、同事。雖然我們努力殺死病毒,但我們必須注意保護與維護人的尊嚴」,是我作為愛滋社工的服務信念與工作準則,而2010年維也納世界愛滋大會喊出的「治療,就是最好的預防」(treatment as prevention),便是我作為愛滋人權倡議與社會對話的最佳立足點。 

病者≠罪人|身為一個「人」 撰文者:查理 思想高潮 (Cum for Thought)

請閉上眼睛,問問自己:「在疾病面前,我們學到了什麼?」
 
在這一波新冠肺炎的危機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陳時中部長公開表示:「沒有人想要生病、想被檢疫、隔離。若社會對他們標籤化,說真話只會變得更困難。唯有選擇說真話,防疫才更有可能。」
 

#挺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