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癮者服務的三種哲學觀:復元、戒癮、減害

從歷史的眼光來看,1960年代反毒運動在全球開始興盛,與此同時,「藥癮是一種疾病」的聲音也開始逐漸出現。然而,這樣的聲音反映的正是「藥癮是一種大腦的疾病,且其永久無法治癒」的觀點,但當藥癮被看成是種疾病時,將間接影響到國家投入資源去處理這件事的意願。從今天來看,藥癮這樣的狀態,不再只是過去那樣被界定,也因此社會科學在其中就有了它所能扮演的角色。

「藥物從未被放在科學的位置進行討論,而是根據道德與政治的評估被定義的。」

雅各·德希達(1989)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陳玟如助理教教授用雅各.德希達的這句話,為藥癮議題的分享做了一個起頭。在這次的分享中,選擇以「藥物的歷史」作為切入點,這樣的切入點,可以讓我們看見今日許多面向中的制度設計,是如何逐步形成的,而制度在長成的過程中,又會受到什麼因素影響。

從歷史的眼光來看,1960年代反毒運動在全球開始興盛,與此同時,「藥癮是一種疾病」的聲音也開始逐漸出現。然而,這樣的聲音反映的正是「藥癮是一種大腦的疾病,且其永久無法治癒」的觀點,但當藥癮被看成是種疾病時,將間接影響到國家投入資源去處理這件事的意願。從今天來看,藥癮這樣的狀態,不再只是過去那樣被界定,也因此社會科學在其中就有了它所能扮演的角色。

陳玟如提到在復元理論的基礎上,存有「自然性」的概念,因此會有兩種路徑,其中一條是治療性復元,透過專業介入達到復元;第二條則不存在明顯的專業介入,是藥癮者在他的生命歷程中,自然而然地達到復元。不過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從某些研究來看,沒有透過專業介入的復元者,似乎比透過專業介入的復元者,在往後的生活上,能處於一個更好的狀態,造成這個差異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受到專業介入的人,同時也會承擔較大風險的污名和被標籤的可能。

#回到藥史 找到鑰匙

西方藥物的歷史脈絡(點擊可展開)
西元前

荷⾺史詩的時代

罌粟與酒精在當時被視為⼀種可以強化⼈類與神明溝通的神聖媒介。酒精在該時代為特殊時刻才能獲取的物質,例如在祭典或戰⼠凱旋時酬賞使⽤,酒精造成的迷幻⾏為(如發酒瘋時胡⾔亂語),在該時代被視為神明傳遞下來的訊息,⼀般⼈不能使⽤這些物質,因為若⾃⾝缺乏神聖性,貿然服⽤會對⾃⼰造成傷害。

物質的社會意義:區辨社會位階、具有神聖性、⽤來酬賞或與神明溝通,在當時尚未有治療⽤途。

14-15世紀

⿊死病盛⾏

在歐洲封建社會的背景下,窮⼈、莊園階級缺乏⾜夠的醫療資源,所以他們會從⾃然環境採集草藥來治病,當時某⼀些使⽤草藥來治病的⼥性會被主流階級稱為巫⼥,因為主流階級認為草藥上附有邪靈,因此巫⼥才能透過草藥來治病,⽽巫⼥就是與邪靈共事的怪物。當14.15世紀以前,⼈們認為貴族與貧⺠的⾝體是不⼀樣的,貴族的⾎統就是證明其⾝體神聖性的最佳證據,然⽽隨著醫學知識的累積,解剖學發現窮⼈與貴族階級的⾝體沒有不同時,貴族階級⾝體的神聖性也就跟著被打破。

16-17世紀

商品化與都市化

商品化與都市聚落的形成促成了傳染性疾病的流⾏,引發⼀系列公共衛⽣問題,進⼀步提升窮⼈對藥物的需求,此時不肖商⼈為了謀取利益,販售品質不良的藥物,造成服⽤的窮⼈⼤量死亡或⽣病。有鑑於此,在16-17世紀前段,經過正統醫療訓練的領牌醫⽣開始提倡管制未登記藥物,⽬的是為了防⽌窮⼈因品質不良的治療藥物⽽受害,雖然相關法案在1648年成功地被設⽴,但史學家認為這場藥物正名運動仍是失敗的,原因在於法規管制的是使⽤者⽽⾮製造、販售者,無法根本解決產⽣不良藥物的根源,但這場管制運動仍是「將藥物管制權授權給國家」⾵潮中重要的⾥程碑。

⽬前部分被⽤來提升歡愉的娛樂性⽤藥(如LSD或安非他命),LSD在⼀⼆戰時曾被當作治療性藥物來使⽤,⽤以協助戰後創傷的軍⼈⾝上,同時LSD、安非他命等也是當時軍隊當中的必要軍需品,戰時⽇本軍隊使⽤藥品來餵養軍⼈,透過藥物帶來的神經性刺激,使得軍⼈更容易服從某些特別的指令(如⾃殺式攻擊)。

1960-1980年代

1960-1980年代

到了60-80年代之後,由於公部⾨的擴張、醫療技術的進步以及戰後議題的出現,興起第三部⾨這樣的單位來負責社會服務與福利政策的提供,協助那些使⽤藥物的成癮者能夠脫離癮源,同時也開始制定毒品防制的相關政策。

1980-90年代

1980-90年代

政府開始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減害策略,透過政策來預防愛滋以及注射型藥物流⾏。在差不多的時間段,藥癮領域從過往的經驗中發現過去預防策略的缺失,研究發現經過處遇後的上癮者,仍然不斷的重複進出於監所與醫療系統之間,因此上癮者與其家屬開始成⽴⾃救團體(如:戒癮者⾃助團體),試圖透過社群⽀持的⽅式來脫離上癮困境。這樣的結果顯⽰將資源繼續強化於正式醫療與司法系統可能無法真正處理問題核⼼,或許把資源轉向挹注到社區⽀持系統會是⽐較有效的選擇。

中國藥史(點擊可展開)
  • 夏商周|神農嘗百草

  • 秦漢魏晉|煉丹術

  • 隋唐五代|罌粟花的傳⼊

  • 宋元明|觀賞到實⽤,開始有醫療與徵稅的記載

  • 清初|雍正設鴉⽚館,國家介⼊販賣機制

  • 清中|對使⽤者進⾏管理項目

臺灣的藥癮發展史(點擊可展開)

杜聰明:早期發明替代療法的前驅,希望患者可以到醫院就醫,使⽤替代療法,屬於正統的醫療體系

林清⽉:提供到宅醫療服務,他認為社會階級較低者不⽅便到醫院就醫,他提倡使⽤替代性的療法,透過中醫的⺠俗療法加上建⽴上癮者的運動習慣

兩位醫⽣的病例⽂獻中整理出三點結論:

  • ⼈會使⽤物質不單純是因為成癮性問題,也有可能是因為當事⼈⾯臨壓⼒,或者期待藥物能夠解決⽣活中的困難。

  • 透過某種⽅法介⼊可以幫助當事⼈達成停⽌使⽤的⽬標。

  • 協助戒癮的關鍵是要替當事⼈找到替代物質的東⻄或⽅法,但不⼀定要是正統醫療的藥物,也可以來⾃其他⽣活層⾯。

進入到藥物的歷史,陳玟如從西方的藥史開始談起。舉例而言,罌粟、酒精甚或是大麻,都曾經在西方世界中被視為和神靈溝通的媒介。在使用的情境中,效果作用的當下(例如:造成暈眩感等),時常被視作成功和神靈溝通的象徵,某個程度上,其實可以看出這些物質在那個時空下的「神聖性」。直到西元前500年左右,從哲學角度談論神學觀的出現,人們也開始正視這些物質讓人失去判斷、造成非理性的狀態,轉向認為這樣的神聖性,對人其實存在傷害。

時序來到西元紀元以後,在黑死病時期,連帶著的「獵巫」現象,使得某些具有「治療性」的草藥,當療效發生時,反而被人們戴上了邪靈附體、起死回生的濾鏡看待。直至解剖學的出現,當貴族和平民原先被預設所存在的差異性,一一在醫學之下被拆解開,「專業化」的概念隨之形成,這也埋下了往後藥品管制制度的種子。

隨著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加劇了人口的群聚狀況,而傳染性疾病也開始頻繁發生,但收入所得不堪負荷醫療費用支出的人,只能往地下的密醫尋求救治,這反而衍生出了更多的社會問題,藥品管制的制度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揭開序幕。不過這樣的管制制度,很快就面臨考驗,管制的預期對象是地下密醫、不合法(沒藥證)的藥商,但實際上,一般的、貧窮的民眾反而更容易成為被管制或懲罰的對象,最終這一波的改革運動黯然失敗下場。

陳玟如另外也提到了,有些宗教因為戒律的原因,在歷史的某一段時期,對草藥、菸草,甚至是咖啡皆存在拒斥的態度,某些物質被看待的眼光,我們現在聽來可能會覺得很荒唐,但是回到那個時空背景下,去看見人們是如何形塑這些物質,或賦予它們什麼象徵(例如:魔鬼),其實也就能理解,為什麼這些物質受到這樣的對待。

因此,我們可以從回溯西方的藥物簡史,發現藥物如何被看待的背後牽涉了宗教,也牽涉了政治和商業利益,同時涉及了個人的社經地位,連帶著國家的管制角色的出現,或上位者喜好等等影響。

而著眼近代藥物的使用歷史,藥物的使用範圍則愈發廣泛,譬如在戰爭之下,國家也曾為了讓軍隊能更進入國家所期待的狀態,而對軍隊長期投藥(安非他命),當然這樣的現象也隨著戰爭的結束而告終。當代國家對藥物的處置,因為戰後政府組織的擴張,而開始有了更多元的角色,社會服務、預防性服務及減害策略逐一登場。

陳玟如接著分享了中國的藥物簡史,藥物的身影其實也穿梭在不同的朝代中,舉例來說,秦朝秦始皇的煉丹術,所提煉的其實就是今日我們所認知的「安非他命」,亦或至隋唐五代時,隨著罌粟花的傳入,也讓罌粟花成為常見於特定階層人士衣著上的繡樣,或將其呈現在藝術品上,到了宋、元朝代,罌粟開始有因販售而需徵稅的紀錄,清朝初期開始出現鴉片館,主要則是因為罌粟開始被國家認為有利可圖,直至甲午戰爭戰敗,國家才開始進行管制,而管制的目的則是建立於保護經濟利益的邏輯,而非健康的邏輯,國家真正出於健康而介入,是在更之後的事了。

#戒癮觀點

在藥物歷史的分享告一個段落後,陳玟如接續分享戒癮的觀點,台灣自己的戒癮發展,可以回溯至日治時期戒癮治療先驅者杜聰明醫師開始講起,但杜醫師的戒癮方法,對沒有資源的人來說,其實充滿門檻,因此後進也有其他醫師提出在宅醫療,這種相較之下,對沒有資源的人來說更容易達成的手法。整理了那個時期的相關病例,可以發現有些判斷,和今日我們對藥癮的了解不謀而合,譬如人之所以會進入藥癮的狀態,可能是出於壓力,以及這樣的狀態透過某些介入,應該是有機會戒斷的,最後則是幫助戒癮的替代工具使用之重要性等。

更近代來看,戒癮的觀點在某些部份,存在轉變的跡象,早期的戒癮觀認為要戒除藥物的依賴,就是完全不要使用、不要給予,但從復元的觀點來看,戒癮是一個長久的過程,應該把「完全停用」視為終點,而非目標。復元會去看戒癮者復歸的程度,其中的一個指標就是「公民權」,主要的原因是,公民權的施展,能體現一個人對公共政策的影響,這是當代復元觀點最有別於以往僅看疾病修復程度的地方。

# 減害觀點

以荷蘭為例,減害觀點的宗旨在於兼顧公共衛⽣與個⼈責任,不要讓⼈的權利福祉因為錯誤的政策⽽減損,若科學實證某些藥物的使⽤可以提升⼈的福祉,則應該適當的解放藥物的使⽤權。這樣的思維在後來影響了英美等國家,讓這些國家願意在有科學依據的前提下,解放⼤⿇或其他醫療⽤藥的使⽤。然⽽減害觀點並不等於於應該無條件的開放各種藥物,⽽是強調開放的前提必須是經過科學實證,證實該藥物能夠帶來正向的效⽤,才可以有條件去談合法化。

# 復元觀點

隨著更多實證研究,發現藥物治療只是復元過程的⼀⼩部分,並不是每個⼈都⼀定要經過醫療系統才能復元,每個⼈採取復元的途徑可以很多元。因此現代理論將階段分為復元中-正在復元中-已復元,認為停⽤藥物是復元的終點⽽⾮起點。

  • 復元中:開始想要停⽌⽤藥,產⽣復元的⼼理動⼒、資本與基礎。

  • 正在復元:依據研究,約莫需要3-5年才能從復元中⾛向正在復元的階段。

  • 已復元:研究指出⾄少需要5年才能完全從失序的狀態中⾛出來。

象徵復元的具體因素不是需不需要介⼊,⽽是當事⼈是否有清醒的能⼒、維持健康的資本以及公⺠權的⾏使與否。清醒註1與否可以從⽣理指標、⼼理指標、處遇的過程等各個⾯向來評估。公⺠權的⾏使意味著當事⼈有辦法去參與關於處遇的政策,⽽⾮放任政客、宗教家以道德為包裝來不當利⽤,因此新復元的意涵不僅僅在於疾病的恢復,因為當有太多資源投⼊在預防時,真正⽣病的⼈無法取得良好的照顧,並非因為成癮才導致健康失利,⽽是可能原本就已經處於健康失利的狀態,所以才去使⽤毒品,或是其他成癮性物質來彌補⽣活性需求。所以社會福利該做的是提⾼這些⼈的福祉,以降低他們誤⽤或使⽤的結果。

註1:清醒與否可以從⽣理指標、⼼理指標、處遇的過程等各個⾯向來評估。

本文為HIVStoryMEDIA作者進修課程側記,活動於2021年07月29日進行,邀請陳玟如老師針對「藥癮者服務的三種哲學觀:復元、戒癮、減害」進行分享。本文內容含本篇作者之個人觀點,非全然為陳玟如老師之立場。若對本文有任何意見或需要更正之處,可來信weichichen@hiv-story.org,我們將盡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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