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台灣愛滋蓄意傳染入罪化 世衛:愛滋病毒感染只是慢性病 2021 年 7 月 13 日 同時若對照台灣其他傳染病防治法規,我們會發現其他經由血液及體液接觸傳染的傳染病,只有愛滋感染者必須特別訂立專門的規範與刑罰,但愛滋病毒並不是這些血液體液傳染疾病中最具有傳染力的。同時傳染病難以於科學證據上界定未遂犯的範圍與條件,因而未明定未遂犯的處罰。或許我們這裡可以說,法律中對於愛滋蓄意傳染未遂犯的處罰是一種對於愛滋疫情恐慌的副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