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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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看見愛滋

6 月 2 日是國際性工作者日。這一天,性勞推想從近期接觸到的法律諮詢與公共案件談起:當性與情慾成為工作時,工作者到底面對什麼樣的法律處境?我們要說的是:台灣社會需要的,不是對性工作者與情慾產業工作者的道德審判,而是能明確區分成人合意情慾勞動,與剝削、暴力、非合意傷害的一套制度……
臺灣台語中的「muē-á(妹仔)」通常是指年輕女孩;客語「moi eˋ(妹仔)」則是指女兒;而香港早年更以妹仔稱呼婢女,至20世紀初期才以人道主義原則,禁止蓄婢與買賣妹仔。無論何者,「妹仔」似乎給人一種未經世事、需要被引導與教育的幼女印象。而所謂的主義(-ism),通常是有完整的思想體系,對事物有所主張與見解。在父權社會中,年輕女子時常被認為想法欠缺周延與權威性,彷彿只能跟隨長輩的指引、教導、施捨與救援,不會有自己的主張,遑論完整的思想體系。
2018年起,南韓的女性網路社群,出現名為4B運動的風潮。韓語的비(Bi)是「不」的意思,4B是指不婚、不生、不戀愛、不性行為。由於南韓政府發現年輕人不願生育,發布鼓勵生育的人口計劃,但政策往往將女性當成生育工具,引起女性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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