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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整理

檢索

一起看見愛滋

同一個房間

許久沒有文章的產出,剛好在電視機上新聞台報導了一則「聯醫推HIV牙醫專診」
我是一位感染者(當然這大家都知道),我在公司附近一家牙醫診所看診大概有五至六年,正確時間我不記得了,每半年會固定洗牙一次。

試手氣

隨機選文

〈二手傢具〉

我們吻過,但我仍沒說出「我愛你」,大概那時就知道這字眼太多毒辣、太過霸道、太過洶湧。那一吻至今留著餘味,清晨我們摩挲著被褥,我在他耳後說:「如果我是一個感染者,可以繼續留在你身邊嗎?」銳利的眉角切出來的眼神,充滿疑惑與未知,朝我鎖骨把臉深深埋進去,語言通通拋棄。

關於U=U, 我們仍須向前倡導與推廣的原因

那日我們跟黃醫師(Benny)聊到,關於當前愛滋條例第21條的規範,Benny認為21條,一直以來都有蠻大討論空間。關於U=U部分,從Benny的觀察中,也可以發現我們仍需要花更多的力氣與時間,讓更多的朋友開始熟悉U=U的新知,慢慢建立社會與社群對於U=U知識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