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0|仍在困境中的愛滋感染者日常醫療

在2020年11月29日疾病管制署的世界愛滋日記者會上,由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宣布,台灣即將以90-92-95的成績,超越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提出的三個90註1目標,並有望在2030年前達到95-95-95的目標。在這些台灣愛滋防疫成績卓越的數字背後,與我們一起重新看見這些年來受愛滋病毒影響族群的生活究竟改變了多少,有哪些進步,又有哪些困境仍然存在。

在2020年11月29日疾病管制署的世界愛滋日記者會上,由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宣布,台灣即將以90-92-95的成績,超越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提出的三個90註1目標,並有望在2030年前達到95-95-95的目標。在這些台灣愛滋防疫成績卓越的數字背後,與我們一起重新看見這些年來受愛滋病毒影響族群的生活究竟改變了多少,有哪些進步,又有哪些困境仍然存在。

從感染者日常的醫療需求看起,仍在困境中的生活。

一直以來我都很害怕看牙醫,記得有日我牙痛不止,到藥局買了止痛、消炎與消腫的藥物,服用後還是無法止住疼痛,最後只好前往過去未感染時曾就診的牙醫診所就醫。在抵達診所後,我將健保卡交予櫃台小姐,隨後她便安排我坐上了診療台。躺上診療台後,醫師請我張開口,並檢視了一下我的情形,最後告訴我「我先幫你開止痛藥,你的情形我們這邊無法幫你更進一步的處理,請你去可以處理的醫院進行處置」。
愛滋感染者 小偉 – 2018年 牙醫診所就醫經驗

愛滋感染者在面臨日常的醫療需求時,時常需要面對著許多不同的焦慮。感染者小偉在2018年的牙科就診經驗,不僅只反映著拒診的情形仍然存在,更反映出在雲端藥歷註2推行後,對愛滋感染者日常醫療所造成的影響。

雲端藥歷推出的立意良善,期待透過藥歷雲端化能夠達到「減少用藥浪費」與「提升藥安全」的目的。但因為愛滋的用藥特殊,導致藥歷中一旦出現愛滋用藥,看診的醫師便會清楚地知道,病人的愛滋身分,進而造成拒診的問題出現。

胸部長期隱隱作痛,在看診後安排回診與超音波檢查。到了回診與超音波檢查的那日,我坐在門診外候診,叫號機一個一個的跳過,終於跳到我的號碼,走入診間問診後,醫師請我到診間外等候超音波檢查。但我的檢查順序卻與其他病人不同,其他病人皆是在看診後,就直接進入超音波室檢查,我等到了所有病人檢查完後,才被安排進行超音波檢查。
愛滋感染者 小夢 – 2020年 外科就醫經驗

從小夢的外科就醫經驗中,我們看見愛滋感染者所遭遇的醫療歧視,不僅只有拒診的單一形式。即便在感染風險極低的「超音波檢查」,愛滋感染者都很可能遭受到差別對待。

在臺灣感染誌協會與台灣露德協會2020年的「愛滋認知與焦慮程度大調查」註3中,有15%的感染者經歷因雲端藥歷,而被醫療院所拒絕的經驗,有高達70%的愛滋感染者因此感到焦慮。有高達30%的感染者在告知身分或身分曝光後,感受到醫療人員有態度上的差異。

在可能遭受拒診、差別對待與對就醫焦慮的情形下,愛滋感染者目前的日常醫療行為,仍然仰賴著「友善醫師」的資源,透過醫院個案管理師、民間組織或愛滋社群內口耳相傳的友善醫師名單,尋求不遭受拒絕與差別對待的就醫選擇。

第 4 條|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相關權益保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對感染者所從事之工作,為避免其傳染於人,得予必要之執業執行規範。非經感染者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

 

第 23 條|違反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醫事機構違反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在2016年,疾病管制署針對愛滋感染者受侵權,分別開出五張行政處分書,五張行政處分均罰新台幣30萬元,其中一張便是針對醫療單位拒診所進行的行政裁罰。後續疾病管制署多次針對民間團體或運動者,對愛滋感染者醫療或其他權益遭受侵犯提出質疑時,再次向社會重申上述法條與罰則註4

但愛滋拒診情形仍在上演,法條所保障的愛滋感染者權益是否能被落實,與相關罰則是否能真的能帶來效果,還是很值得探究與思考的部分。

左右滑動看近年感染者受侵權統計資料

在衛生福利部統計處「HIV感染者權益受損申訴案件申訴人之性別統計」中顯示,108年總計僅有7人次的感染者權益受損申訴案件,從統計資料上我們可能會認為「感染者受侵權僅是少數」。但從過去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於2018年所公開的「台灣愛滋汙名與歧視調查」中顯示,高達86.4%的愛滋感染者受侵權後未採取舉動。

調查顯示有相當高比例的受侵權感染者,不願採取行動,我們試想在實際醫療侵權發生時,愛滋感染者當下真實需要的,其實是醫療服務,申訴所帶來的公平正義,並不是最迫切的需求,也無法解決當下生理上的疼痛或疾病。

同時社會對於愛滋的汙名與歧視,讓愛滋感染者可能因恐懼身分曝光,即便遭受侵權也不願意走入申訴流程。導致在政府的統計資料庫中,並無法完整的呈現當前的愛滋侵權現況。

那日我在診間被醫師大罵「你們這樣的人就是在浪費醫療資源」,隨後要求我滾出診間,並要求護理師幫我退掛。在憤怒地走出診間後,我寫信到了院長信箱,醫院公關室立即來電致歉,表明要協助我掛其他醫師,但也表明是「醫病溝通」問題,當下憤怒的我拒絕了他的協助。後續我寫信到台北市衛生局,衛生局僅回覆我「是醫病溝通問題,已經發文跟醫院與醫師溝通」,這次的拒診事件便沒了下文。
愛滋感染者 小偉 – 2018年 醫療侵權申訴經驗

在小偉的申訴故事中,除了看見醫師對於病人的偏見外,更可以看到小偉的申訴,並沒有政府單位獲得妥善的回應。最終小偉依循友善醫療資源,找到了醫療單位就醫,才解決該次迫切的就醫需求。

即便疾病管制署多次重申拒絕提供愛滋感染者治療,將有相應的罰則出現,但實際「能夠」且「願意」走入申訴管道的愛滋感染者,其實僅是少數。即便提起申訴的愛滋感染者,仍有可能因不同的因素,導致申訴未能獲得妥善的處理。

重申法條與罰則,其實並無法完全解決愛滋感染者受醫療侵權問題,我們應當加強醫事人員,對於愛滋治療與預防的新知的了解,同時嘗試更有系統的減低醫事人員,對愛滋感染者提供服務時的焦慮,例如:更便利的獲取事後預防性投藥、加強感染控制教育等。同時亦需要持續的對社會大眾,推廣愛滋的治療與預防新知,減低社會大眾對於愛滋的焦慮,讓社會氛圍不會成為拒絕愛滋感染者的原因。

期待主管機關能夠正視當前統計資料,無法反映愛滋感染者受醫療侵權的事實,投入更多心力與資源進行相對應的策略研擬。更期待未來愛滋感染者能享有「不遭受差別對待」與「拒絕」的正常醫療環境。讓愛滋感染者不再需要在遵循友善醫師名單就醫,而能無所畏懼的走入各類的醫療場所,且能獲得公平不打著扣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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