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議題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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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

一起看見愛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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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性行為禁止捐血,是保護大眾?還是恐懼的延伸?

過去愛滋衛教及防治觀念尚在發展階段,在考量愛滋傳播並未有良好得控制之下,先行將社會認定的愛滋高風險族群列入不得捐血對象。但隨著愛滋治療、預防與公共衛生的發展完善,對於是否鬆綁禁令的交鋒,在近年裡也仍在臺灣社會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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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猥褻」成為枷鎖──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所面對的刑法困境與改革可能

台灣現行刑法中,關於「猥褻」的相關罪名不僅帶有強烈道德性評價,更缺乏明確定義,造成情慾產業勞動者面臨性言論與性勞動自由的雙重壓迫。作者將結合法律實務經驗與法學解釋論觀點,說明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第231、234、235條)如何影響不同類型的性工作者,包括實體店面工作者、性教育倡議者與網路創作者等,並提出性勞推的立場與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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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終究是酷兒的

李柏翰也藉由作品指出,身體不只是病毒的容器,更是抵抗與重構的現場,藥物參與了新的主體建構。儘管進入了 U=U(病毒量測不到即不具傳染力)的時代,感染者仍普遍遭遇排除與歧視,例如求職與醫療照護上的不平等待遇,甚至是老年感染者在長期照護系統中的制度性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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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女性受刑人/收容人面對的挑戰與制度問題

2000年9月中,倖存者甲在桃園監獄內遭受同囚的主要被告丙及其他數名受刑人身體傷害,其中包含刑法定義的猥褻和強制性交行為,有與丙是同夥獄友、有人是被迫參與其中並私下曾向甲表達己身無奈與歉意(不加入會被丙及其同夥暴力相向)。本案進入司法訴訟後,被迫參與的獄友陸續與倖存者甲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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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想變心如何U=U一生?!

許多國家的愛滋感染者需要自費或支付高比例部分負擔才能接受藥物治療,台灣的感染者在這部份則相對幸運,新竹馬偕紀念醫院感染科主任劉柏滉提及,目前台灣的愛滋治療藥物由政府給付,感染者可使用符合最新國際指引建議的藥物,既提升感染者治療意願也兼顧藥物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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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交藥物伴侶要慎選 治療失敗風險你了解多少?

「愛滋感染者與治療藥物之間的關係,就像伴侶間的親密關係一樣,互相支持一輩子走下去,讓自己能夠維持好的身體狀態,擁有健康的人生。」亞東醫院感染科楊家瑞主任如此形容,因為感染者在還未有治癒的選項前,必需長期規律的接受藥物治療來控制體內病毒量,以維持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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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吃與不吃的權利

U=U成了國際共識,意思是測不到體內病毒,等於不會傳染,我天真的以為只要U=U成了人人都有的基本常識,就可以快速消除人們對愛滋的污名與恐懼。所以我到處跟人說,只要愛滋感染者好好服藥,不僅可以維持和一般人一樣的健康,甚至可以達到不會傳染的地步。所以我做愛滋衛教宣導的重點,就是一旦你感染了愛滋,只要乖乖的配合醫生的囑咐,好好服藥就好了。我簡直像是看到了世界大同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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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