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威圻 編輯:小鯨
從「租金補貼」與「社會住宅」政策看起。
無論是租屋或購屋,房屋所支出的費用,都占用多數人生活費上很大的比例,目前政府推出的「整合住宅補貼」與「社會住宅政策」,希望透過補貼或補助的形式,協助民眾的居住生活。整合住宅補貼政策,主要分為「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利息補貼三個方向。另有由政府興建出租,或政府承租民間空間轉租給民眾的「社會住宅」。我們從「租金補貼」與「社會住宅」政策比較切入,深入了解兩項政策的申請資格,與意義上的差別。
為了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政府提供「租金補貼」;申請人須先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查核定後,有租賃住宅事實且租賃住宅符合規定者,政府按月補貼租金,依地區不同補貼金額不同,補貼期間為12期(月),以減輕租屋負擔。本補貼因補貼期間僅12期(月),故須每年度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內政部網站
跟過去以出售為主的國民住宅不同,社會住宅是只租不售的住宅,使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
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住宅相關補助弱勢者資格,愛滋感染者應該獲得嗎?
我與老公規劃著兩人未來的家庭生活,對於經濟與收入條件相對社會多數人差的我們,由政府提供的社會住宅或租屋補助,就一直在我們的規劃與考慮之中。上網搜尋了社會住宅相關所需的資料與身分資格,發現了愛滋感染者身分符合「住宅法」的規定,是社會住宅與租屋補貼方案中的加分條件之一,我與先生便開始規劃申請社會住宅,並在閒暇時前往有意申請的地址實際走訪。
社會住宅與租屋補貼兩種補助方式,皆開放符合資格的一般民眾申請,但皆會提供《住宅法》所規範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名額或租金優惠。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與《住宅法》規定其餘11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並列加分條件,對特殊處境者以「租金補貼評點基準表」加總計算排序優先順序。
過去在網路論壇中,有不少對愛滋感染者受住宅補助加分資格的討論,許多人認為「基於疾病平權」不應對愛滋感染者進行加分,或是對這樣的政策感到不解。但當我們回到愛滋感染者在社會中受侵權的實際情況,即可瞭解為何愛滋感染者仍會被定義在「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範圍內。
知名手搖飲料店分店員工阿強(化名)2017年間向店長表示因牙痛不適,工作反應較慢,並告知自己是愛滋感染者,希望獲得體諒,店家獲知後卻予以調職、資遣,新北市政府接獲申訴後裁罰店家30萬元,店家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也認定構成就業歧視,判店家敗訴。
北市府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僅保留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5類,排除爭議較大的愛滋病感染者、遊民等7類族群,最快年底動工的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旁公營住宅將率先適用。但有民眾與愛滋團體批評此舉是歧視。
在上述的新聞中,我們可以發現愛滋感染者,仍可能因愛滋身分在就業時面臨困境,甚至遭到公司因愛滋身分惡意資遣,造成生活上的不穩定。從愛滋感染者居住權益的角度來看,2013年台北市社會住宅拒收愛滋感染者的爭議,除了公部門對照顧弱勢者的卸責外,更可看見台灣社會對愛滋的汙名與歧視,仍可能造成愛滋感染者生活各項權益上的侵損。
另一方面,愛滋感染者受租屋補貼或社會住宅加分資格的爭議,主要在於「補助方案是否特別優待愛滋感染者」。但從評點基準表中,我們即可發現「評點採用加分制度」,愛滋感染者加分的部分與其他特殊條件者,採用複選加分制度,符合越多特殊條件的弱勢者,能得到較高的評點加分,進而獲得優先取得補助的資格。
申請社會住宅時,由於我與先生並不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所以僅有使用愛滋感染者身分提出特殊條件加分評點。我們最後於入住的時候,並沒有排到優先戶,獲得較便宜的租金費用。但仍然很幸運的有抽到一般戶的入住資格。
從小偉的經驗中,我們可以了解當前社會住宅與租金補貼的制度,即便擁有愛滋感染者的加分條件,也不一定能夠獲得租屋補貼或社會住宅的優先戶資格,還是需要經過評點與資料審核的流程,並非如網路論壇中討論的「對愛滋感染者特別優待」,而是透過弱勢者身分的「加分制度」,讓真正需要資源的人,能夠優先獲得補助的資格。
愛滋身分的隱私議題,申請補助我的愛滋身分會曝光嗎?
其實在考慮是要申請「租屋補貼」跟「社會住宅」前,我也很焦慮跟擔心,申請補助是不是會造成身分曝光的問題,如果是租屋補貼的申請,就很擔心房東會不會知道「我是以愛滋感染者身分加分獲得的補助」,如果是社會住宅,就會擔心「是不是鄰居或管理中心(物業)會知道我的愛滋身分」。
許多感染者朋友,都與小偉一樣重視身分隱私的議題。受訪者小偉在考慮申請「租屋補貼」或「社會住宅」前,曾致電「內政部」與「台北市政府」針對「加分身分評點的隱私保障」做詢問。
針對租金補貼的部分,內政部表示:「租金補貼的補助資格,僅會在送出評點資料進行評點時做使用。租金補貼申請通過後,房東不會知道是用哪個身分申請租屋補貼,但是房東會知道有承租人有申請租屋補貼,因為目前有提供願意讓房客申請租屋補貼的房東優惠的稅率」。
社會住宅的部分,小偉則致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對方表示:「特殊條件評點身分申請的文件,僅會用於評點作業,社會住宅的管理人員(物業)不會知道申請人的身分。社會住宅申請的評點結果,會進行公告,公告會顯示評點分數,但不會特別註記申請人是以何種資格加分」。
台北市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評點公告範例
姓名 | 申請編號 | 評點分數 |
---|---|---|
感※誌 | DLKDLK54546546 | 10 |
愛※赦 | DLKDLK54575546 | 20 |
無論是租金補貼,或社會住宅申請,若是以愛滋感染者身分提出加分申請,皆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全國醫療卡),由各地方政府進行評點作業。對於地方政府評點作業有隱私疑慮的感染者朋友,應在申請時考慮是否要以愛滋感染者身分做為加分條件提出申請。
對愛滋感染者進行住宅補貼,有哪些好處?是愛滋平權的一環嗎?
從愛滋治療與預防的角度來看,現今愛滋感染者透過穩定治療服藥,達六個月以上病毒量測不到的狀態,即不會透過性行為傳染給他人。維持愛滋感染者服藥順從性的關鍵,其實是在於是否能讓愛滋感染者擁有穩定的生活。住宅相關補助無疑是對特殊處境愛滋感染者的幫忙,同時也能讓受補助對象獲得相對穩定的生活,透過提升服藥順從性、降低體內病毒量,甚至是達到上述「U=U」的狀態,讓愛滋預防能夠更加前進。
當我們重新檢視台灣社會目前對於愛滋的歧視與汙名,便不難理解為何愛滋感染者仍在《住宅法》第四條所規範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內。愛滋平權爭取的其實並非齊頭式的平等,而應實際考量愛滋感染者在台灣社會現況下的社會處境,讓現今社會中仍因歧視與汙名所苦的愛滋感染者,獲得實質上的平等,進而讓生活更加穩定,同時也有利於台灣整體的愛滋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