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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議題想想】診療義務告知 說與不說之間

撰稿人:陳威圻、中 每當愛滋感染者之醫療告知義務議題站上浪頭,醫病對立的情緒總是不斷升溫,更因前陣子反同婚人士 […]

撰稿人:陳威圻、中

每當愛滋感染者之醫療告知義務議題站上浪頭,醫病對立的情緒總是不斷升溫,更因前陣子反同婚人士罔顧感染者權益不斷將愛滋視作箭靶,再再使感染者陷入更困難的處境之中。

當許多醫護/救護人員總是在問:「為何愛滋感染者就是不願意說?」,感染者多半會問:「為何醫護不能謹守醫院感染控制之標準流程執行醫療行為,即可達到預防疾病傳染的效果?」,而醫護/救護與愛滋感染者的苦能夠找到交集嗎?甚或是彼此相挺相助的更多可能性?

感染者為何不說?

我們試著整理一些過往新聞出現的回應:

「為什麼我們需要處理感染者的自卑?」

「救護與醫療人員也有健康權!」

「愛滋感染者多是吸毒或者性濫交導致。」等等此類的言語。

其實顯見社會對愛滋的了解並不完整,甚至將感染者標籤為某種預先犯罪/原罪者的形象。我們暫且忽視這類推論之邏輯謬誤,將之視為真,愛滋感染者究竟為什麼不說呢?

HIV?

嗯。

我猶豫了一下。 要不要勾選呢?

腦中閃出曾看過的某個問題

「人行道的紅綠燈顯示為紅燈,身旁卻沒有車,你該不該過呢?」

我想了想,還是告知好了,這樣我應該算某種好病人吧?

我勾選了那個欄位,然後將單子交出。

護理師逐一檢查了一下,直到看到下方的那一欄,眉頭皺了一下。轉身回診間。

(應該⋯⋯沒事吧?)

一兩分鐘後,護理師從診間出來,先是對我擺出了一個抱歉的表情,然後說:「不好意思,我們這邊的儀器可能沒辦法處理這個,你知道的,我們就是小診所嘛,我看你可能要去大醫院看喔!要幫你轉過去嗎?」

『喔喔⋯⋯沒關係,我再自己去掛號就好。』我說,微笑。

牙痛 by.D

臺灣現行法律明定,愛滋感染者須於接受醫療行為前,行醫療義務告知,但從上篇故事中可以看見,當愛滋感染者需要求診於有較高體液接觸風險的科別如牙科等,在進行醫療告知後,得到的卻是巧妙規避治療的狀況。也許你會覺得這僅僅是少數個案,但事實上這正是愛滋感染者每一天都可能也擔心會碰到的事情。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權促會)於2016年調查結果(回收1036份有效問卷),近六成(58.3%)的愛滋感染者在過去皆經歷過愛滋醫療侵權事件,這個情況早就持續了相當多年,甚至已成常態。

我們試試換位思考,若你就是故事中要看牙醫的愛滋感染者,你還會行醫療義務告知嗎?這其實是一件很兩難的事情,牙痛時常是無法忍受必須求治的,而告知後我們可能將喪失處理牙痛的權利。最後為何多半的愛滋感染者會選擇隱匿自己的感染狀況選擇不告知;或是出現了『習得無助』的狀況,選擇不再進入除了感染科外的其餘醫療體系接受治療。2016年,權促會的統計數據發現,有41.6%感染者在雲端藥歷推行後就減少於其他科別就診的行為。

其實只是想跟「常人」一樣,得到完整且尊嚴的醫療照護

隔了幾天,台北T醫院個管打電話來說明醫生願意幫感染者手術,但是因為你這手術還需要會同心導管室,但心導管室婉拒了這個手術,我嘆了一口氣後個管在電話那頭說,我再幫你問問先不要嘆氣,經過幾番詢問後,最後台北T醫院還是無法幫我手術,還是很謝謝這位個管,雖然我不是你們醫院看診的感染者,還後續關心我安排哪間醫院與近況。在這找尋願意手術的醫院日子裡又進出急診室兩三回,我想勢必得做這個手術,後來透過其他管道與台北V醫院感染科醫生聯繫,馬上就幫我安排院內心臟科醫生以及排定手術的時間,最後也完成這一項手術。

一個人兩個月醫療經驗 – by.酷里濕

在現今的愛滋社群中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愛滋感染者們在進行有體液接觸風險的治療行為時,會先行詢問感染科個案管理師,是否有「愛滋友善醫師」願意進行治療。但如同上述故事,當治療行為需要跨越科別進行會診,單一位/單一科別的「愛滋友善醫師」並無法確保其他科別醫師也同樣友善而不拒診。

這個問題貌似很好解決,不過就是換間醫院罷了,但如此差別醫療凸顯出的是更多的問題。首先,最實際以及困難的,就是時間與距離的問題。愛滋感染者現今醫療環境相對不友善的狀況之下尋求診治,實際上能夠選擇的醫療院所是相對被壓縮的,因此可能需要比其他慢性病患者花費更多的時間成本與距離成本,才能獲得妥善的照護。尤其是居住在偏鄉的愛滋感染者朋友們,一般診所或區域醫院如不願診治,到大型醫院需花費的時間精力相較城市來說多上數倍,遑論如何忡忡確保該醫院跨科別愛滋友善醫師的存在率。

有時候愛滋感染者要的其實並不多,只要能在生病時可以說出自己的感染身分而不被拒診,然後得到身為人都應得的醫療照護罷了。

救護、醫護勞動心酸誰人知?

近期新聞討論度最高的莫過於,緊急救護員因疾管署的一紙公文被劃清於醫護人員的界線外。簡述事件,其時被救護者是名愛滋感染者,緊急救護員於施救過程並未穿戴護具,而被救護者有明顯傷口,致使緊急救護員群起呼籲感染者須於接受緊急到院前醫療救護前也行義務告知。

疾管署的這紙公文最讓緊急救護員憤怒的地方可能不是愛滋的部份,而是將救護人員與醫護人員區隔開來,將雙方承擔的風險以一紙公文行了歧視之實。但這個問題,社會大眾卻將總帳算到愛滋感染者頭上,且拳打腳踢地討伐了感染者一番。

但「行義務告知」真的是解藥嗎?讓我們先思考,是否所有愛滋感染者都清楚自己已經感染?若不是每個愛滋感染者都明瞭自己的感染狀況(即所謂愛滋黑數),這「義務告知」本意的防護就如同破了針孔大小的保險套一樣,虛有其表但實則毫無防護作用,淪於安心丸而仍無法減低感染的風險。其實對醫護/救護人員真正有效的防護方式,正是疾管署的那紙公文內說的「用最高的感控防護對待每個人」。

但為何醫護/救護人員落實感控防護這麼困難?我們試圖提出些實務面與現況問題做陳述。在臺灣現今醫療資源被大量濫用的情況下,醫療幾乎本末倒置地淪為服務業,致使醫護病比嚴重失衡,每位病人能獲得醫護的專注被大量稀釋。執行感染控制需要繁雜的手續,而使用無菌技術、穿戴防護裝備,都耗時耗心也耗錢。在緊急的狀況下,也許許多的醫護/救護人員們根本無暇顧及己身的防護,而在分秒必爭之時,善良純真地相信眼前需要幫助的人們,都不會是一個可能的感染源,而逕自捨棄了應謹守的標準防護作業。

在醫療商品營利化的狀況下,各醫療院所都希望在不影響評鑑的狀況下將醫療成本減低,而感控相關的設備(如:手套、護具……)也可能使用成本較低者,甚至是否有不肖醫療業者希望減少護具的使用、重複使用一次性器具等情況,都是潛在的隱憂。

而另外實務面的問題是在超時工作的醫護與救護人員身上,我們的醫療機構或國家機關不管制定了再多的評鑑標準,提供再多的愛滋進修課程強制醫護/救護人員修習,也不見得可以落於觀念的傳遞。面對這整體環境結構的問題,社會最後卻將憤怒往最底層愛滋感染者身上發洩。

關於醫救護的難題,其實感染者也關心

愛滋議題與醫療救護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醫護/救護所面臨的困境其實愛滋感染者也是非常關心的,畢竟整體國家的公衛政策走向與醫療提供者是否友善,都將影響愛滋感染者『一生』的動向。

持續升溫的對立情緒其實並無助於臺灣愛滋防疫的現況,也無助醫護推倒醫療巨獸,社會該如何找出一個平衡,而不僅僅讓事件中社會階層最低的愛滋感染者作為羔羊,成為情緒宣洩的屠宰出口。愛滋感染者對於醫護/救護勞動權益的支持是必然且絕對的,因為我們也希望醫護/救護的權益獲得保障,如同我們期望愛滋感染者的權利不被侵蝕。讓拒診少一點,希望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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